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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fire (俺是农村人,不要欺负俺), 信区: CL
标  题: 今日说法——邱氏父子的困惑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Fri Nov 22 13:33:00 2002), 站内信件

记者 郑俊杰 孙元学 编辑 王宝卿
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 叶静漪教授
主持人:这个案子发生在5年以前,也就是1997年。当时《重庆晚报》接到了一个匿名电
话,说重庆当地有一家医院非常地特别,患者到了这家医院以后不仅可以看病、拿药,
同时还会有额外的收获。当时《重庆晚报》的记者就很奇怪,到底是什么样额外的收获
?于是他们就进行了一番调查。也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这个案子。
根据这个匿名电话提供的线索。《重庆晚报》十分重视。他们立刻派记者张自力和提供
线索的人取得了联系,得知这家与众不同的医院是重庆市巴南区南泉中心医院。记者张
自力说:"(我)先到了南泉医院,给他(提供线索的人)打了传呼,他回了传呼。然后到他
(办公室)里,他在医院的放射科(工作)。"原来,给报社打电话提供线索的人正是该医院
的放射科医生邱治华。邱治华告诉记者说:"自力说我要调查采访,而且还要取证。他说
我也不熟悉,你们两个不影响正常的工作情况下协助我们的调查采访。"
这样,记者张自力的暗访开始了。由于邱治华的儿子邱维凯也在放射科工作,邱治华便
叫他领着记者张自力去体验这所医院的与众不同。张自力装成病人去拿药。根据掌握的
情况,张自力问医生:"我听说你们这儿看了病过后可以不拿药,可以拿其它东西。"医
生就问他要开多少钱的药,张自力说在100元到200元之间。于是,这位钟医生在没有给
张自力诊断的情况下就按照张自力的要求开出了100多元的治疗感冒的中药。
开完了药,邱维凯领着记者张自力前去划价取药。在中药房,工作人员问记者想拿什么
东西,有补品之类。记者表示他不想要补品,于是药房的工作人员就拿给记者一瓶过了
使用期的摩丝。原来,这家医院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患者看病可以不拿药,而是领取
与所开药费同等价格的生活用品和现金,数额相当于药费总额的60%。比如说患者开了
100元钱的药,就可以领到60元钱现金,剩下的40元归医院,而患者却可以拿着100元钱
的药费单据回单位报销。而张自力正是拿了医院给的100元钱的现金和一瓶摩丝。
随后,重庆晚报就刊登了由记者张自力采写的批评报道。题目是《南泉中心医院怪事一
桩--交费不拿药,可以领现金》。这篇报道犹如晴空霹雳,引起了巴南区卫生局和巴南
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纪委、监察局、宣传部、卫生局、南泉镇政府组成了一个联合调
查组,对整个事实进行调查。联合调查组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对南泉中心医院所有与
此事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是,重庆晚报记者张自力的报道属实。然而,联
合调查组似乎对举报人的身份更感兴趣,他们一再询问张自力是如何知晓此事的,要求
他把事情经过详详细细地叙述一遍。随后,张自便把邱治华、邱维凯两个人的姓名透露
给了调查组。
调查结束后,巴南区卫生局于1997年3月28日下发了一份44号文件,给予南泉中心医院包
括院长、副院长在内的7名当事人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的处理决定。而对于邱氏父子俩该
文件却作出了解聘的处理。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说:"邱治华、邱维凯父子二人,身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采取说情欺骗的手段而领取了现金和摩丝。根据责任大小的不同,我们
对当事人进行了不同的处理。"很快,根据卫生局的44号文件,南泉中心医院对邱氏父子
下发了解聘通知书。突如其来的解聘使邱氏父子倍感委屈:没想到举报不正之风给自己
带来这种灾祸。事情是确凿的,但是最后却把自己的饭碗丢了,这让邱式父子百思不得
其解。
失去了工作的邱氏父子于1997年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巴南区卫
生局那份将他们两人解聘的44号文件。巴南区法院以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为由驳
回了邱氏父子的起诉。邱氏父子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劳动仲裁上。然而,巴南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没有受理他们的劳动仲裁申请,理由是邱氏父子不属于工勤人员。这时,邱
氏父子想到他们毕竟是南泉中心医院的员工,于是又向巴南区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事仲裁,结果又因为解聘一事不属于人才流动引起的争议而遭到拒绝。那么,邱
氏父子和医院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据邱治华讲,他们并非医院的正式职工,也未与医院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各种待遇和
医院的正式职工是一样的。非国家集体所有制人员没有人事档案,只有一个职工表,实
际上他们是和南泉医院是事实上的用工关系。为了讨个说法,邱氏父子一边打工一边四
处上访。他们卖掉了房子,一家人搬到出租屋里,在经历了两年状告无门的日子后邱氏
父子感到十分迷茫。
主持人:叶教授,您看这个邱氏父子告了这么长的时间,却发现自己这个问题是属于一
个三不管地带。一开始是到法院打行政诉讼,法院说这不是行政诉讼的范围。然后又提
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也管不了,人事仲裁最后也说没有办法管。那么怎么会造成
他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呢?
叶静漪:因为行政诉讼实际上它受理的应该是一种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
处理决定。但是邱氏父子跟医院的关系是一种人事关系。人事关系只能通过人事来处理
。由于他和这个医院之间没有建立正式的人事关系,他没有人事档案在医院里,所以要
想人事仲裁的话通过这条途径显然在当时也被堵死了。当时为什么劳动仲裁也打不成呢
?是因为劳动仲裁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这些单位里,它只管的是工勤人员
这一方面。工勤人员主要是一种后勤服务这方面的人员。但是邱氏父子他的岗位实际上
是一个带有专业性质的工作人员。所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范围,他们也没法提起劳
动仲裁。
主持人:但是对于邱氏父子来讲,他们的这场官司还没有结束。他们仍在为讨一个说法
而四处奔波。而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转机,我们来看一下记者发回的后续报道。
事情就在他们最消极最沮丧的时候出现了转机。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
个司法解释,大致内容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时,当事人
可持仲裁委不予受理的通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邱氏父子如获至宝,他们立刻翻出
了那份巴南区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正式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将南泉中心医院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医院撤销对父子二人解聘处分,恢复工作并进行补
偿。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医院和卫生局提出这种不正之风早在96年就已经杜绝了,而此次
发生在1997年的不正之风是邱氏父子一手策划的。曾经医院有过这种(不正之风)的例子
,但是早都制止了。事实是否如医院所说的那样,不正之风早在96年就已经杜绝了呢?
邱氏父子说根本没有杜绝,并向记者透露了一个消息:医院在97年初还给一个叫秦俊德
的癌症病人虚开过7支人体白蛋白的空白发票。为了弄清楚事实的真相,记者专程来到了
秦俊德的家中。
据了解,秦俊德已经去世,他的家人也不愿吐露实情。记者又来到了秦俊德的原单位-
重庆机床厂。在这里,记者看到了南泉中心医院开给秦俊德的7支人体白蛋白的报销单,
总计3360元。报销的时间是1997年的2月19日。然而,没过多久重庆机床厂就发现了漏洞
。原来,秦俊德的药费只有2000多元。而医院给他开了3000多元,这样1000多元的差额
就由医院和秦俊德本人分摊了。为此,重庆机床厂还专门开了一个证明,证明3360元的
单据不真实,未用于病人治疗。
事实证明,医院的不正之风在1997年仍然存在,而不像医院所言于1996年就已经杜绝了
。随后,医院和卫生局又提出此次不正之风是邱氏父子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带着记
者假装看病一手策划出来的。那么,究竟是不是邱氏父子一手导演的呢?经历此次事件
的记者张自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张自力说:"如果他们导演的话,就凭他们两个人不可
能把所有的环节全部都(打通),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听他们的。如果没有上面领导的签字
是不可能的。"
2001年11月,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采纳了医院的观点,认定邱氏父子
在上班时间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医德规范的行为
,医院有权对其进行处分,因此驳回邱氏父子的诉讼请求。当记者问道邱氏父子如何违
反劳动纪律的时候,原南泉中心医院院长艾荣华拿出了一本医院于95年制定的工作人员
职责手册向记者介绍:"我们医院也有管理办法,按规定就(解聘了邱氏父子)。"艾院长
说邱氏父子违反的管理办法就是这条医务人员假借患者名义给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或搭
车检查,一经查实要扣发奖金。
读完此条我们不难发现,对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的医务人员最重的处罚是扣发一个月至
一个季度的奖金,而不是解聘处理。更何况邱氏父子的行为与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似乎
并不一样。邱氏父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5月30日,
重庆一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撤销了医院对邱氏父子的解聘处理,判决医院补发邱氏父
子俩从1997年4月至今的工资共计4万元。法院认为本案中是依据卫生局的文件对邱治华
、邱维凯作出解聘处理,卫生局的文件对邱治华、邱维凯没有约束力。所以本案中对他
们二人的处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打赢了官司的邱氏父子脚步依然沉重,他们说至今不知道他们究竟错在哪里。
主持人:叶教授,我们看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来一个司法解释,成为了邱氏父子这
个案件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机。那么,这个司法解释和以前的做法相比,它的进步性在哪
儿?
叶静漪:在这之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首先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裁决以后,你不服仲裁裁决的你才可以到人民法院来起诉。这种情况下,有很多案
子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它的理解不受理次案而没有解决的渠道。那么这个解释
出来以后,经过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协调,你不受理你也得给通知。给了这个通知
以后,你就可以拿着这个通知到人民法院来起诉。现在邱氏父子终于可以到法院上和医
院对簿公堂了。
主持人:对邱氏父子来讲,他们这些行为应该是有利于挽回国家的损失公众利益的损失
。像这样一个行为最后被卫生局下了一个文件,把他们两个解聘了。卫生局实际上在整
个处理的过程当中,它没有权利对邱氏父子下一个解聘的。为什么呢?
叶静漪:因为这是个非常明确的人事管理关系。医院它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
,所以它有自己独立的处置自己(人事)方面的权利。邱氏父子实际属于南泉医院自己
聘任的工作人员,直接由卫生局来处理实际上是不合适的。也就是说,卫生局下发的解
聘的文件不合法。但是医院也在法庭上提出了一点,说他这一种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劳动
纪律。比如说在上班的时候,你擅离岗位带着记者到处去跑。如果一个劳动者严重违反
劳动纪律的话,医院是可以解聘的。但是医院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严重违反劳动规
律一般情况下都是指那种多次擅离职守,而且屡教不改,并且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这种
情况才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果是偶尔的,也是为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利益,说他擅
离职守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觉得是说不过去的。
主持人:这个案件打了这么多年,给邱氏父子家里面带来了很多变故。包括卖房子、包
括父子二人心灵上受到的创伤。这让我们感觉到现在很多人他在揭露了一些社会的不公
正的现象之后,可能会遭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比如说打击报复。现在法律上有没有
一些对他们的保护措施?
叶静漪:从目前情况来看,法律上的确没有明确地提出对当事人(进行)保护的问题。
但是具体到了每一个情节上,我想最后法律还是会为他们撑腰的。但是要经过非常艰苦
的长期的抗争才能得到这种保护,这也是一种法律上的不足吧。
主持人:但是不管怎么说对于邱氏父子来讲,我想所有看完这个节目的观众心里面都会
对他们产生一种敬意。为了国家利益,为了集体,为了患者的利益,他们做的是一件好
事。那么我们也希望随着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今后有更多的人能够站出来,揭发一些
丑恶现象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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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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