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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ntes (此情可待), 信区: CL
标  题: Re: 好像我们这里没有讨论过“撞了白撞”这一问题哦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Mon Nov 24 14:44:39 2003), 站内信件

1、A也需要附一定的责任,因为做为一个司机,安全驾驶是他的职责。撞到了人说明他
的注意义务没有完全尽到,即主观上有一定的过失,在这里应该比较小,因为A没有违反
交通规则。如果这个事故是A完全不能预见的,那A当然就不用负责任了,但根据公平的
原则,A多多少少应该给B一点点补偿。
2、A当然可以向B的亲属索赔,因为A的损失是由于B所引起的。B应该负有损害赔偿责任。
3、A如果扬长而去,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主要是看该事故的结果。(1)如果b因此
而死亡,那a就是杀人犯,此行为就是故意或者过失杀人。(2)如果b因此而受到更大的
的伤害,例如因医疗不及而残疾,那a就要负赔偿责任等。还有其他情况我就不一一列举?

? 在 miki (低调) 的大作中提到: 】
: 虚拟一个案例
: 司机A在公路上将横穿马路的B撞死,过后可证明A没有违反交通运输规则
: 问题:
: 1,B是否“撞了白撞”,A对于该事故要负责任吗?负什么责任?
: 2,如果当时A为了躲避B,将自己的汽车撞毁,那么A可否向B的亲戚家人索赔呢?
: 3,如果A在事故发生后,扬长而去,该怎样定性该行为?
: 大家不妨讨论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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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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