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Antonio (Anton), 信区: CL
标  题: [合集]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Jul 14 10:15:17 2004), 站内信件

TopTeam (TopTeam) 于Tue Jul 13 11:47:25 2004提到:

我有一个朋友开车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只是擦不掉伤了脚),送到医院去康复后

但病人不想出院(想拿1-2万的赔偿费),想请问法学院的朋友,这种要求合理吗?

我朋友应该怎么做,谢谢!


hateyou (─没有昵称─) 于Tue Jul 13 21:21:35 2004提到:

    你的康复是指身体已经恢复正常吗?还有,期间的医药费是多少,谁为给付,
受害者1-2万的赔偿费是是什么性质的赔偿费?
    更重要的是,你说的碰到了一个人是什么意思,医院的诊断是什么?这是赔偿
数额的依据。
    你能不能具体一点?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