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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合集]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5年01月16日23:31:58 星期天), 站内信件

☆   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信区: CL
标  题: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Thu Jan 13 20:53:58 2005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   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ingkentment (K仔),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0:56:18 星期四

垃圾阿,很多人都错的拉,哈哈,我就不理那么多阿
竟然出这样的题目,这是找骂
【 在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   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easily (快乐di学习,快乐di击剑~),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1:08:54 星期四

真的么??

好象有人不认同哦~

【 在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   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1:12:13 星期四

没办法。
那题我们老师根本没讲过相关的依据之类的。
想了N久都不知道找什么作为依据好。。

【 在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   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restartqi (没有~终点————),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1:14:31 星期四

唉,太死板啦,就算是信用证的变更也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开立的信用证的交货期提前,那当然不行
但推后就不同了,只是买方在卖方违约时,所给的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
前提是卖方已经违约了,但不是对主合同的变更~~

【 在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   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22:39 星期四

真的?我想白老师不会出这么难的题目吧,

“信用证和基础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人任
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信用证的业务范围是单据,只要受益人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即可完成受益人对信用证
的义务,即使他没有真正向开证申请人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题中买卖双方协商的只是修改信用证的日期,并没有涉及合同的修改,而信用证和合同优
又是相互独立的,所以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并不涉及合同。

ps:另外一个题外话,书上没有讲到信用证修改效力问题,所以我想老师不会考超出以上那
句原文的范围的^_^

不知道错了没,没有,欢迎指正^_^
【 在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的大作中提到: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   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24:38 星期四

大部分人都是你这样想的,我也是
不知这次真理会不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但这个答案确实不乐观,呵呵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的?我想白老师不会出这么难的题目吧,
: “信用证和基础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人任
: 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 信用证的业务范围是单据,只要受益人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即可完成受益人对信用证
: 的义务,即使他没有真正向开证申请人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题中买卖双方协商的只是修改信用证的日期,并没有涉及合同的修改,而信用证和合同优
: 又是相互独立的,所以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并不涉及合同。
: ps:另外一个题外话,书上没有讲到信用证修改效力问题,所以我想老师不会考超出以上?
: 句原文的范围的^_^
: 不知道错了没,没有,欢迎指正^_^
: .................(以下省略)



☆   8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sooner (ontrkejgoi),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Thu Jan 13 22:28:27 2005

哦也,小甜甜。
【 在 mzpysl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部分人都是你这样想的,我也是
: 不知这次真理会不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 但这个答案确实不乐观,呵呵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真的?我想白老师不会出这么难的题目吧,
: : “信用证和基础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
: : 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 : 信用证的业务范围是单据,只要受益人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即可完成受益人对信..
: : 的义务,即使他没有真正向开证申请人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 题中买卖双方协商的只是修改信用证的日期,并没有涉及合同的修改,而信用证和合..
: : 又是相互独立的,所以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并不涉及合同。
: : ps:另外一个题外话,书上没有讲到信用证修改效力问题,所以我想老师不会考超出?..
: : 句原文的范围的^_^
: : 不知道错了没,没有,欢迎指正^_^
: : .................(以下省略)



☆   9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31:50 星期四

我又看了一下司法考试的复习提纲,里面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修改问题

里面只是不停的在说一定要征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信用证修改才可发生效力以及发生效力
的时间确定,根本没有提到“合同”二字。

司考提纲上有这么一句话:“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规范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

就是说信用证在对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根本没有效力。

我想在全民开化的年代,真理应该掌握在多数人的手里^_^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部分人都是你这样想的,我也是
: 不知这次真理会不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 但这个答案确实不乐观,呵呵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真的?我想白老师不会出这么难的题目吧,
: : “信用证和基础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人
: : 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 : 信用证的业务范围是单据,只要受益人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即可完成受益人对信用
: : 的义务,即使他没有真正向开证申请人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 题中买卖双方协商的只是修改信用证的日期,并没有涉及合同的修改,而信用证和合同
: .................(以下省略)



☆  10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32:13 星期四

这个答案肯定是几乎没有效力的。。。

或许应该搬出民法或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或许才可解释那个信用证更改的效力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部分人都是你这样想的,我也是
: 不知这次真理会不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 但这个答案确实不乐观,呵呵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真的?我想白老师不会出这么难的题目吧,
: : “信用证和基础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人
: : 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 : 信用证的业务范围是单据,只要受益人交付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即可完成受益人对信用
: : 的义务,即使他没有真正向开证申请人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 题中买卖双方协商的只是修改信用证的日期,并没有涉及合同的修改,而信用证和合同
: .................(以下省略)



☆  1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34:20 星期四

书是死的。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又看了一下司法考试的复习提纲,里面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修改问题
: 里面只是不停的在说一定要征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才可发生效力以及发生效力的时间确
: 定,根本没有提到“合同”二字。
: 司考提纲上有这么一句话:“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规范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取利
: 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
: 就是说信用证在对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根本没有效力。
: 我想在全民开化的年代,真理应该掌握在多数人的手里^_^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 大部分人都是你这样想的,我也是
: : 不知这次真理会不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 .................(以下省略)



☆  1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36:20 星期四

不过现实中我觉得卖方也确实挺可怜的
感觉就像给人算了一笔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书是死的。
: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又看了一下司法考试的复习提纲,里面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修改问题
: : 里面只是不停的在说一定要征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才可发生效力以及发生效力的时间确
: : 定,根本没有提到“合同”二字。
: : 司考提纲上有这么一句话:“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规范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取
: : 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
: .................(以下省略)



☆  1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38:31 星期四

也就是说在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咯,直接由买方申
请开证就好了。

那么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独立信用证原则,因为本质上没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与之平
行,何来争这个“独立”。本来就独立所以不要争取独立嘛!

是吗?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书是死的。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又看了一下司法考试的复习提纲,里面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修改问题
: 里面只是不停的在说一定要征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才可发生效力以及发生效力的时间确
: 定,根本没有提到“合同”二字。
: 司考提纲上有这么一句话:“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规范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取利
: 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
: 就是说信用证在对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根本没有效力。
: 我想在全民开化的年代,真理应该掌握在多数人的手里^_^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 大部分人都是你这样想的,我也是
: : 不知这次真理会不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 .................(以下省略)



☆  1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39:07 星期四

恩。
就是有这种感觉。
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吧,对于本案,卖方应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法律应该会保护吧

不过国经现在的课本和其他参考书中确实找不出本案的依据出来。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过现实中我觉得卖方也确实挺可怜的
: 感觉就像给人算了一笔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书是死的。
: :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 :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 :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 .................(以下省略)



☆  1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1:10 星期四

国经现在用的这本书给刘阳狂批
里面错漏百出,对学生不负责任
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何卖方当时不一并将合同也改了
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
: 就是有这种感觉。
: 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吧,对于本案,卖方应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法律应该会保护吧
: 不过国经现在的课本和其他参考书中确实找不出本案的依据出来。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过现实中我觉得卖方也确实挺可怜的
: : 感觉就像给人算了一笔



☆  1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3:02 星期四

这就是考试题目啊

现实生活中肯定会改的啦,所以说信用证的修改效力不涉及合同,哈哈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国经现在用的这本书给刘阳狂批
里面错漏百出,对学生不负责任
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何卖方当时不一并将合同也改了
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
: 就是有这种感觉。
: 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吧,对于本案,卖方应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法律应该会保护吧
: 不过国经现在的课本和其他参考书中确实找不出本案的依据出来。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过现实中我觉得卖方也确实挺可怜的
: : 感觉就像给人算了一笔



☆  1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3:35 星期四

合同是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意的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
而至于信用证,则是关于该合同履行之中的支付这方面的问题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的存在与国际社会的信用体系有关,也与支付的便利和安全性有关。,

其抽象独立性原则则适用于银行在处理信用证过程中的原则问题,
即不过问合同的履行情况,只关心单据是否相符的问题。

二者应该说还是有区别和联系。以及各自存在的必要的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就是说在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咯,直接由买方申
: 请开证就好了。
: 那么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独立信用证原则,因为本质上没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与之平
: 行,何来争这个“独立”。本来就独立所以不要争取独立嘛!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书是死的。
: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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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4:18 星期四

不知道我们对题目的修改影不影响对答案的修改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考试题目啊
: 现实生活中肯定会改的啦,所以说信用证的修改效力不涉及合同,哈哈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经现在用的这本书给刘阳狂批
: 里面错漏百出,对学生不负责任
: 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何卖方当时不一并将合同也改了
: 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恩。
: : 就是有这种感觉。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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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5:09 星期四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合同是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意的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
而至于信用证,则是关于该合同履行之中的支付这方面的问题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的存在与国际社会的信用体系有关,也与支付的便利和安全性有关。,

其抽象独立性原则则适用于银行在处理信用证过程中的原则问题,
即不过问合同的履行情况,只关心单据是否相符的问题。
~~~~~~~~~~~~~~~~~~~~~~原来你也是认同的啊^_^
二者应该说还是有区别和联系。以及各自存在的必要的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就是说在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咯,直接由买方申
: 请开证就好了。
: 那么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独立信用证原则,因为本质上没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与之平
: 行,何来争这个“独立”。本来就独立所以不要争取独立嘛!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书是死的。
: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省略)



☆  20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5:21 星期四

恩。这也是一个疑点。
我想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的主体。卖方应该不会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有疏漏的吧?
特别是欧洲的公司(我应该没记错吧。是欧洲吧?法国?)
一般都不会给我国的公司钻空子吧?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经现在用的这本书给刘阳狂批
: 里面错漏百出,对学生不负责任
: 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何卖方当时不一并将合同也改了
: 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恩。
: : 就是有这种感觉。
: : 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吧,对于本案,卖方应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法律应该会保护吧
: : 不过国经现在的课本和其他参考书中确实找不出本案的依据出来。



☆  2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47:42 星期四

如果这题答案是有影响的话
这样做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
让中方自以为赚了一笔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杀了人还要露出善意的微笑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这也是一个疑点。
: 我想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的主体。卖方应该不会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有疏漏的吧?
: 特别是欧洲的公司(我应该没记错吧。是欧洲吧?法国?)
: 一般都不会给我国的公司钻空子吧?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 国经现在用的这本书给刘阳狂批
: : 里面错漏百出,对学生不负责任
: : 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何卖方当时不一并将合同也改了
: : 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



☆  2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0:22 星期四

不是吧,这么阴险-_-b~

你是女生?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这题答案是有影响的话
这样做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
让中方自以为赚了一笔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杀了人还要露出善意的微笑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这也是一个疑点。
: 我想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的主体。卖方应该不会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有疏漏的吧?
: 特别是欧洲的公司(我应该没记错吧。是欧洲吧?法国?)
: 一般都不会给我国的公司钻空子吧?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 国经现在用的这本书给刘阳狂批
: : 里面错漏百出,对学生不负责任
: : 不过我觉得奇怪为何卖方当时不一并将合同也改了
: : 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



☆  2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1:16 星期四

我当然认同。,
可是你还没看清楚本案问题的真实意思。
它并非涉及银行对信用证的处置问题,银行只要确定了单证相符之后就应该履行支付义务
即关于信用证的效力问题是不过问的。而只注重信用证的形式合法问题!

而信用证之于买卖双方都是重要的,。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同是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意的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
: 而至于信用证,则是关于该合同履行之中的支付这方面的问题的一种方式。
: 信用证的存在与国际社会的信用体系有关,也与支付的便利和安全性有关。,
: 其抽象独立性原则则适用于银行在处理信用证过程中的原则问题,
: 即不过问合同的履行情况,只关心单据是否相符的问题。
: ~~~~~~~~~~~~~~~~~~~~~~原来你也是认同的啊^_^
: 二者应该说还是有区别和联系。以及各自存在的必要的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也就是说在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咯,直接由买方
: .................(以下省略)



☆  2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1:25 星期四

一定女生才有那么阴险么?哈哈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吧,这么阴险-_-b~
: 你是女生?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题答案是有影响的话
: 这样做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
: 让中方自以为赚了一笔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 杀了人还要露出善意的微笑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恩。这也是一个疑点。
: : 我想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的主体。卖方应该不会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有疏漏的吧?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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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2:20 星期四

好象说得不好。
突然语塞了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当然认同。,
: 可是你还没看清楚本案问题的真实意思。
: 它并非涉及银行对信用证的处置问题,银行只要确定了单证相符之后就应该履行支付义务
: 即关于信用证的效力问题是不过问的。而只注重信用证的形式合法问题!
: 而信用证之于买卖双方都是重要的,。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合同是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意的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
: : 而至于信用证,则是关于该合同履行之中的支付这方面的问题的一种方式。
: : 信用证的存在与国际社会的信用体系有关,也与支付的便利和安全性有关。,
: : 其抽象独立性原则则适用于银行在处理信用证过程中的原则问题,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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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3:07 星期四

难得在讨论考试题目的时候还抱有“平常”的心理,呵呵

只有女生才可以做到^_^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一定女生才有那么阴险么?哈哈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吧,这么阴险-_-b~
: 你是女生?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题答案是有影响的话
: 这样做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
: 让中方自以为赚了一笔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 杀了人还要露出善意的微笑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恩。这也是一个疑点。
: : 我想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的主体。卖方应该不会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有疏漏的吧?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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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4:18 星期四

你就当ta是女生吧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得在讨论考试题目的时候还抱有“平常”的心理,呵呵
: 只有女生才可以做到^_^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定女生才有那么阴险么?哈哈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是吧,这么阴险-_-b~
: : 你是女生?
: : 如果这题答案是有影响的话
: : 这样做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
: : 让中方自以为赚了一笔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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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5:02 星期四

o
hehe  知道了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就当ta是女生吧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得在讨论考试题目的时候还抱有“平常”的心理,呵呵
: 只有女生才可以做到^_^
: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定女生才有那么阴险么?哈哈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是吧,这么阴险-_-b~
: : 你是女生?
: : 如果这题答案是有影响的话
: : 这样做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
: : 让中方自以为赚了一笔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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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ulubobo ((笨笨~)),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3日22:56:27 星期四

好象小田说这题中信用证的效力是影响合同的修改的哦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确切的消息,希望不是啊~~~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o
: hehe  知道了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当ta是女生吧
: 【 在 PLA (阿佛洛狄忒微笑着) 的大作中提到: 】
: : 难得在讨论考试题目的时候还抱有“平常”的心理,呵呵
: : 只有女生才可以做到^_^
: : 一定女生才有那么阴险么?哈哈
: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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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startqi (没有~终点————),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4日13:43:57 星期五

你这种说法我不同意,实际上卖方这种做法是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无论如何,法方都是已经违反了合同,都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而法方为了组织货物,更是付出了不少的精力和物力
如果买方直接宣布合同无效的话,卖方受到的损失只有更大
所以,继续履行合同,是卖方最好的选择,在法理上,
这也符合保护、鼓励交易的原则,轻易不会宣告合同无效
卖方不是不知道自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是为了减少损失,才接受只修改
信用证的协议,因为,如果卖方坚持修改主合同的话,只会导致买方直接宣告
合同无效,那样的话,卖方同样要承受履行交易后的违约责任
相比较而言,接受信用证的修改,至少目前就可以完成一笔交易,拿到货款
赚了一笔
其实我看过不少国经和国私的案例,可以有两种答案的,只要你能自圆其说
说的有理就行

【 在 mzpysl (考好试,过好年)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过现实中我觉得卖方也确实挺可怜的
: 感觉就像给人算了一笔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书是死的。
: : 现实的案例是活的。
: : 判例法国家就不用说了,如果是在成文法国家,如果法律中无明确规定这一修改的效力
: : 我想法院应该会宣判信用证的修改效力及于主合同的。
: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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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ikewater (舟舟),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Sat Jan 15 16:59:10 2005

   玄机个屁!信用证只是约束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坚持信用证的独立性只不过为了促进贸
易流转,此案中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修改履行日期了,跟信用证独立性没任何关系的。
【 在 freefigh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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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ingkentment (K仔),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5日17:20:56 星期六


【 在 likewater (舟舟) 的大作中提到: 】
    玄机个屁!信用证只是约束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坚持信用证的独立性只不过为了促进贸
              ^^^^^^^^^^^^^^^^^^^^^^^^^^^^不敢认同
: 易流转,此案中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修改履行日期了,跟信用证独立性没任何关系的。
: 【 在 freefigh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里如果单单抓住信用证的独立性不放手的话那就要错啦
: :   这里的信用证的变更已经构成了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变更
: :   好在关键时刻下狠心给改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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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5日17:25:45 星期六

都是LJ
【 在 kingkentment (K仔)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likewater (舟舟) 的大作中提到: 】
:     玄机个屁!信用证只是约束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坚持信用证的独立性只不过为了促进
:               ^^^^^^^^^^^^^^^^^^^^^^^^^^^^不敢认同
: : 易流转,此案中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修改履行日期了,跟信用证独立性没任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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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aysnake (dary),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5日22:33:26 星期六

其实 不一定只从法理的角度去看  仔细想想  答应了别人修改交货日期  拿到货后却又
告对方违约  这明显有悖于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而且修改交货日期是双方的合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遵循合同双方的一致的意
思表示。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是LJ
: 【 在 kingkentment (K仔) 的大作中提到: 】
: :     玄机个屁!信用证只是约束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坚持信用证的独立性只不过为了促
: :               ^^^^^^^^^^^^^^^^^^^^^^^^^^^^不敢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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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rleychen (chen), 信区: CL
标  题: Re: 国经最后的案例是有玄机的!
时  间: 2005年01月15日22:48:38 星期六

双方合意的效力也是有限的。
就双方修改交货日期之后是否产生效力才是本题的关键之处。

【 在 raysnake (dary)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 不一定只从法理的角度去看  仔细想想  答应了别人修改交货日期  拿到货后却又
: 告对方违约  这明显有悖于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 而且修改交货日期是双方的合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遵循合同双方的一致的意
: 思表示。
: 【 在 farleychen (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都是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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