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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reefighter (为权利而斗争), 信区: CL
标  题: 薛冰的毕业典礼发言稿,先贴一下,今天还要报领导审阅!哈哈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at Jul  1 09:49:40 2006), 站内


尊敬的领导、老师、各位的亲友团的成员以及我最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深圳大学法学院200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我是法学院今年的本科毕业生代表,我叫薛冰。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法学院两百余名
毕业生发言,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激动。
   我们在座的不少老师和同学们一定还记得四年前我曾经在一个同样隆重的场合代表我们
2002级同学发言。那是在现在已经成为“历史符号”的E座电影厅里举行的法学院2002级开
学典礼。当时,我还是刚刚从安徽省砀山中学考入这所美丽的特区大学的的一个“理想主义
的傻小子”。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我那天所作的那篇洋溢着青春激情同时又倍显稚气的入学
感言。时间真是转瞬即逝啊!昔日的E座已经成为“平地”,不过在那里将会崛起一座矫健
的新图书馆,那里也是我们追从邹平学和张建斌两位先生开启法学求索路的起点;今天,我
们典礼所在的科技楼也已经在一年前就完成了她的真正的“封顶仪式”,结束了她的建设之
旅,而这里也注定成为我们法学02级历史上一个完满的“分号”,我们这一级“深大法律人
”也将会从这座朝气蓬勃、充满着现代科技魅力的大楼里开始新的人生旅途。
   前天,在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表彰大会上,我们亲爱的章必功校长很动情地说:2002级
的学生是并且将是深圳大学历史上让师长们印象格外深刻的一个年级。校长的理由也很让我
们动容:2002级是深大历史上没有户口的唯一的一届学生;2002级是完全经历了深圳大学转
型期的一届学生,我们是伴随着深大申博历程的一届可爱的学生。同时,我在想,如果我们
说我们2002级是深圳大学法学院历史上相当重要非常重要而且一定重要的的一批学生的话,
我们最尊敬的各位老师以及亲爱的师兄师姐师弟师妹应该不会反对吧!我们这一级首次突破
了两百人,我们法学院开始从深大“小院”跻身“大院”的行列;我们这一级涌现出了一大
批优秀的同学,我们在发扬法学院前辈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前进;我们这一级见证了法学
院由单一的硕士点跨越到拥有多学科硕士授予权单位突破的历史时刻,我们还亲历了我们法
学专业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的骄傲的“大事件”,尽管我们2002级遗憾的的“承受着”
新批下的硕士点要等到明年才能招生的“不小的痛苦”,我们依然感到荣耀,我们从诸位辛
勤的师长身上看到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人生奉献的真谛,我们经常互相鼓励:暂别
三百天,回首情更长。请各位老师相信,我们将来深造依然首选母校!
  记得在我们入学时的新生见面会上,身为我们辅导员也是我们的大师兄的阮彬老师很是深
情地说过:同学们,大学四年如果从“主义论”视角来解构的话就是——理想主义是大一、
浪漫主义是大二、现实主义是大三、批判现实主义是大四。
  回首四年荔园法学求索路,我们真的对大师兄的感悟有了自己切身的体会。
  大一的我们真的是那样狂放不羁的豪情万丈。我们还清晰的记得我们进入法学院时的荣耀
,我们也为能够选择法学这样一个伟大的专业感到自豪。我们作为八十年代前期出生的一代
,是伴随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而成长的一代,我们有幸进入这所已经是改革开放标志的特
区大学学习法律。我们为学校艺术“村”墙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石
刻感到震撼,我们从那一刻起便明白了作为深圳大学法律人所应有的情怀;我们也真切地感
激在大一给我们进行法学启蒙教育的邹平学老师、张建斌老师、姚秀兰老师、丁南老师、蒋
慧玲老师、张庆云老师,以及从事社会学研究的易松国先生。我们要真挚的谢谢你们见证了
我们的“理想主义”的法学阶梯第一步。
  大二的我们并不仅仅是浪漫的,尽管我们的很多美丽的女同学在那时已经名花有主,毕竟
我们还有很多男同学在陷入“单相思”的沉痛压力的同时亦发现了一种奋发的动力,当然这
一2002级公理对女同胞同样普适。大二那一年是我们真正的进入法学殿堂的核心时代,我们
开始体味到了进行法学理论学习的艰苦同时也从各位恩师身上看到了从事法学研究的快乐所
在;那一年,也是我们开始正式的学着去用一种法律人的思维模式去解析我们所接触的社会
现象,那一年,我们真的是痛并快乐着。我也要代表同学们感谢大二时给予我们无尽关怀的
诸位恩师:丁南老师、陈正沓老师(还是叫“沓哥”更像一家人)、宋为民老师、黎军老师
、白云老师、翟玉娟老师、钟明霞老师、蔡元庆老师、王千华老师、刘飙老师、彭勃老师、
李洪涛老师、房震老师、罗旭红老师。谢谢各位恩师在我们浪漫主义的大二生活里注入了一
股相当严谨又不失活泼的清泉。
   大三的生活确实是现实主义色彩相当相当浓厚的一年。我们开始面临着关于人生发展的
抉择问题,我们开始发现我们的同窗好友们有了丰富多彩的人生方向。有一批杰出的同窗选
择了提前毕业,提前考研以及提前就业。而这一切都来自于我们深圳大学的宽松而且自由且
科学的“弹性学分制”。当我们看到郝周同学提前毕业成功、提前考研成功、并且得以提前
通过司法考试时,我们真的感到很振奋更感到骄傲。大三,我们也有了让大家各自难忘的实
习经历,让我们对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也让我们开始明确自己的专业方向以及人
生规划的蓝图。我们要感谢在大三为我们授课的应飞虎老师、曾月英老师、朱志晟老师、张
淑佃老师、朱谢群老师、李海平老师、田小萍老师、刘阳老师、白云老师、肖又贤老师、姚
秀兰老师、彭勃老师、马鸿翔老师、蔡元庆老师、金洪玉老师、蒋慧玲老师、王秋华老师、
叶兴平老师、外教Jim老师。同时我还要代表全体同学向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等实习单
位的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相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感谢。
   大四了,我们就要毕业了,我们也不记得自己有过多少次的批判现实了。这一年注定在
我的同学们以及我个人心中深深的刻下一个永恒的烙印。我们有过对前途的迷茫,对人生的
思考,对现实的批判,不过我们最为优秀的深大法律人,我们开始学会了理性的思考问题分
析问题。我们终于走出了一段比较郁闷的成长历程,我们终于凭借各自的勇气和勤奋以及智
慧开始勾勒起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篇章。这一年对于我个人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从我决定报
考深大的研究生,到我后来为了代表深大法学院挑战全球法学院间的奥林匹克竞赛的“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而决定放弃考研,为了“生产自救”而选择应聘普华永道并幸
运拿到OFFER,后来在叶兴平老师的真切教诲下决定参加一次很可能注定要失败并最终失败
但是让我学会挑战人生困苦的研究生考试的跌宕起伏人生历程中,我的老师、家人、朋友和
同学都给了我无尽的关怀。我要特别感谢叶兴平老师、蒋慧玲老师、应飞虎先生、王秋华老
师、彭勃老师、邹平学老师、Jim老师、吴西珠老师、廖爱春老师等等一大批给予我无私帮
助和无尽关爱的师长及朋友。同时我也要感谢在我人生最为迷茫的时段里向我热情而且坚定
的提供工作机会的全球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
   我要特别
   感谢翟玉娟老师,因为在我大一的暑假是您很大胆的放我一个人去中山大学参加“经社
文公约研讨会”,让我向省城的那几所向来习惯遗忘我们深大法律人的法学院师生们展示了
深大法律人的风采;
   感谢丁南老师的谆谆教诲,让我体味到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所应有的诚信品质;
   感谢飞虎老师的严谨治学,让我坚定的秉承着自己“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品行去不
断的探寻学术的真谛;
   感谢吴西珠老师四年来的像母亲般的对我的偏爱,使我对您在胆怯中有着最诚挚的感激

   感谢阮彬老师多年来的鼓励与支持,使我这样一个热衷于学生工作的师弟能够得以发挥
自己的才能和潜能;
   感谢蒋慧玲老师在我的研究生破格录取过程中的热情的帮助,一想起那天老师细致认真
的将我的推荐信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都再三斟酌的一幕,我的眼眶里常
常有有热泪在涌动;
   感谢叶兴平院长长久以来的无尽无私的关怀让我不断的在长者的爱护下健康成长;
   感谢章必功校长的民主之治以及近一个月来对我个人的厚爱与关怀,使我对母校有了更
深的感情;
   我要特别感谢傅静坤、蔡元庆、金洪玉三位恩师,是你们的无尽的理解与关爱让我对老
师们更为尊敬与感激。亚历士多德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我要说:吾更爱真理,但
吾还更爱吾师!
   当然,我要感谢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并且含辛茹苦将我养育成长的父母!虽然你们今
天没能出席典礼,而且我也不希望你们参加我的这个典礼,因为我希望你们参加的是在可以
预见的数年之后我戴上博士帽的毕业典礼,我要为父母的养育之恩深深的道一声感谢,送给
我的父母也送给我们所有毕业生的父母!
   我还要感谢一直鼓励和支持以及包容我的同窗好友、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
   我也要感谢深圳大学以及法学院所有给我们上过课以及没有上过课的老师们!
   今年二月份我在北京参加JESSUP比赛时,我们学院的左德起博士向我动情地介绍了当年
江平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典礼上送给毕业生的一句话:四年四度军都春,一生一世法大
人!我听到这句话时可谓是心潮澎湃,我想将江老这句话稍作修改来表达我们法学院2002级
全体毕业生的爱校之情:
   四年四度荔园春,一生一世深大法律人!
   请我们最尊敬的领导、老师、家长以及朋友们相信,我们2002级深大法律人肯定注定并
且一定会在我们的共和国法治化进程的乐章中谱写上属于我们深大人的音符!
   最后,祝各位领导、老师、家长以及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我们全体毕业生明
天会更好,祝母校明天更辉煌!
   谢谢大家!!!

                                 深圳大学法学院2006届毕业生

                                            薛冰
                                    公元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
   毫无疑问,如果思考并去理解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任何事物都饶有趣味。当你不懈地
追求,每一种职业都很了不起。但任何职业都不能像法律那样给予如此开阔的眼界,去感受
人类灵魂内在的能量,去深刻体验生命的激流。它能够让它的从业者以目击者和参与者的身
份,去分享生命的情感、奋斗、失望和凯旋。法律就像魔镜,反映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生活,
而且是曾经存在过的所有人的生活!每当我想到这一宏伟的主题时,我都难以自制。
      ——【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曾任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史讲
座教授,1882年出任美国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并在1899年升任首席法官,1902年任美国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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