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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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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vyou (神啊~救救我吧!), 信区: Homepage
标 题: 致荔园站务组(与站长Ler沟通后)[转载]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Jun 18 15:45:51 2003),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ysop 讨论区 】
【 原文由 lvyou 所发表 】
今天当我如常进入homepage版要管理版务的时候,看到chison转载来的
关于要kill我的ID的文章,那一瞬间我想到的是可能是chison在跟我开的
一个玩笑,为了求证,于是来到了SYSOP版看,想不到果然是有这样的文章,
接着跟站务组的vslimit交谈,他告诉我,我在student版回复别人的文章里
有参数,于是我就去寻找,看到那篇文章才想起是我很久以前的一个签名档
里附带有参数,回帖的时候系统随机从我数十个签名档里偏偏选出那个久违
了的签名档,但是整个签名档并没有任何对人造成侮辱等带来坏影响的话语,
有的只是给人带来开心与欣喜的心情,我也没有收到任何的投诉和警告,刚
才与DY大佬交谈,与他交谈也算甚欢,他说我是否不清楚站规,我也真的不
知道有不经过投诉与警告就轻易的kill ID的规定,于是我就在BBS相关地方
到处查找是否有这样先斩后奏的规定,可能我搜索能力有限吧,可惜还是没
有找到。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现在国家法律都会根据情节轻重
作出适合的判定吧,假如荔园真的有此规定,我想也应该修改一下了,封人
都有个警告什么的,kill ID这么大件事怎么也要有个警告,让人有个改过
的机会吧。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现在我在不知道自己发了带有参数签名档
(该签名档是我一年前编辑的,当时是用来做测试的,后来也忘记了删掉,
到了现在更是忘记了这个签名档带有参数)的回帖文章,没有带来任何坏影
响,更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和警告,作为一个我还没有进入深圳大学就已经注册
了的ID,一个存在了四年的ID,一个曾担任过两个版版主的ID,一个为荔园奉
献了自己的精力与时间有过贡献的ID,一个我自初中时起就作为自己英文名字
的ID,一个我感情之深,在荔园留下了自己点点滴滴情与泪,留下自己的快乐
和痛苦的ID,一个几乎达到一万点经验值的ID,一个在荔园上有大批交情甚深
的好友的ID,就在我完全不知道情况的情况下,就这么一次,就这么轻易的将
我的ID删掉,怎么说也是残酷的。
我相信站务组的成员都是明白事理的,刚才我也与现任站长Ler交谈沟通了
一会儿,Ler说他还不知道这件事,要等他裁决后再决定是否kill ID,希望
站务组各成员能体谅下我的心情,希望大家不要在我为期末试等事情极度烦恼
极度低落濒临崩溃的时候,再来个雪上加霜,这的确会让我好难受的。
此致
祝好!
Lv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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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 掉 远 方 是 否 可 有 出 路 | 忘 掉 世 间 万 千 广 阔 土 地
忘 掉 夜 里 月 黑 风 高 | 忘 掉 命 里 是 否 悲 与 喜
踏 雪 过 山 双 脚 虽 渐 老 | 雾 里 看 花 一 生 走 万 里
但 靠 两 手 一 切 达 到 | 但 已 了 解 不 变 道 理
※ 修改:·lvyou 於 Jun 18 12:42:55 修改本文·[FROM: 192.168.52.95]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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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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