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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eorgehill (George Hill), 信区: Java
标  题: [转载] JSP 语法(3)(转寄)
发信站: BBS 荔园晨风站 (Sat Jan 27 22:47:56 2001),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eorgehill 的信箱 】
【 原文由 George.bbs@bbs.fzu.edu.cn 所发表 】
发信人: yzy0 (帝龙腾), 信区: Program
标  题: JSP 语法(3)
发信站: 福州大学庭芳苑BBS (Fri Jan  5 01:33:12 2001) , 转信

声明
在JSP程序中声明合法的变量和方法

JSP 语法
<%! declaration; [ declaration; ]+ ... %>
例子
<%! int i = 0; %>
<%! int a, b, c; %>
<%! Circle a = new Circle(2.0); %>
描述
声明你将要在JSP程序中用到的变量和方法。你也必须这样做,不然会出错.

你可以一次性声明多个变量和方法,只要以";"结尾就行,当然这些声明在Java中
要是合法的。

当你声明方法或变量时,请注意以下的一些规则:

声明必须以";"结尾(Scriptlet有同样的规则,但是 表达式就不同了).
你可以直接使用在<% @ page %>中被包含进来的已经声明的变量和方法,不需要对
它们重新进行声明.
一个声明仅在一个页面中有效。如果你想每个页面都用到一些声明,最好把它们写
成一个单独的文件,然后用<%@ include %>或<jsp:include >元素包含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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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站 [福州大学庭芳苑BBS bbs.fzu.edu.cn] · FROM [210.34.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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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BBS 荔园晨风站 bbs.szu.edu.cn·[FROM: 202.96.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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