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政策真是“重农抑商”?两千年来,世人都误解他了

2020-09-10 09:45:25 作者: 商鞅的政策真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代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今人在研究先秦史时,总是习惯性地将《商君书垦令》当作商鞅一派“重农抑商”的佐证。实际上,这种理解是比较片面的,毕竟《商君书垦令》收录的内容比较广泛,对商业的抑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今天我们就来剖析一下《商君书垦令》中的论述: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

......”

在探讨这个话题之前,笔者有必要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东周战国的时代背景,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脱离了时代背景的任何真理都是苍白的。

战国是奴隶制社会晚期,整个社会的运转仍依托于农业。虽然,当时已经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商人、手工业者,但他们不论是规模还是创造的经济价值都远比不上农民。

那么,战国时期的商人主要靠经营哪些商品牟利呢?

种类比较少,仅有粮食、盐铁、生活用品及珍珠、玉石。由此可见,当时的商品经济是非常低迷的。在商人经营的所有商品中,粮食无疑是最重要的。以当时的农业生产力,除了蜀、越、楚三地有实力种出产量较高的水稻,其它地区的农业仍以小麦、小米和黄米为主。

若是用“亩产”来换算当时的生产力,那当时每亩地的产量还不到十公斤。很多不了解古代度量衡的朋友会误解“斗”这个计量单位,认为粟米“亩产一斗”的产量很高。殊不知,一斗折合成现在的度量衡也仅有12.5市斤。

低产量意味着什么呢?

时人不得不在农业上投入大量生产力,让老百姓吃饱饭是东周列国最先考虑的现实问题。即便是扩土开疆、保卫家园,也离不开粮食的供应。想要在东周时代的中原大地站住脚,不但要有充足的人力,还要有充足的粮食储备。

如果,大家能理解这一时代背景,便会发现《商君书垦令》的论述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商君书垦令》非但不像某些国学家评论的那么苛刻,反倒十分符合当时的时代发展。《商君书垦令》里列举了对农业发展有危害的种种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这样做的本质是什么呢?

还不是富国强民,让大秦长治久安嘛。

《商君书垦令》里列举了一些官僚制度对农耕的影响。吏治越高效,留给老百姓耕种的时间就越充裕。没有官僚阶级(士大夫阶级)对农民的二次盘剥,农民的利益就能得到保证。商鞅的这套理论,是从根本上掐断士大夫阶层对百姓耕种的不良影响。

如果说,《商君书垦令》对吏治清明提出的要求提高了农民对耕种的积极性,那么,由《垦令》引申出的一系列法令就是对农民利益在法治层面上的保护了。《商君书垦令》规定,征税标准要依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制定,不能一概而论。

而且,制定的征税标准一定要明确无误,这样就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官吏从中克扣的可能性。同时,国家制定了准确的征税标准,官吏就无法恶意加征。这样做的好处是非常多的,起码农民对国家的归属感更强,国家的公信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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