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菜户”绝非是多数人想的那种意思,其实是指专门种蔬菜的人

2020-10-12 00:01:50 作者: 明代“菜户”

什么是“菜户”?问到这个问题,恐怕多数人都会有一个错误的答案。

现今,随着互联网中多数词条在解释这个名词时,多沿用明人沈德符所编著的《万历野获编》一书中的说法:“凡内人呼所配为菜户,即至尊或亦曰:‘汝菜户为谁?’即以实对”,就是依沈德符所言,所谓“菜户”就是宦官与宫女结成伴侣,共同生活。

那“菜户”真的就是指宦官与宫女结成伴侣的意思吗?

非也,事实上,在古代,正如梁方仲先生所说:“菜户当为隐语,意以宦官者不能人道,犹僧人之茹蔬而不肉食,故悠谬其辞曰菜户云耳”,在沈德符书中的“菜户”只是隐语,所谓“隐语”就是类似于我们现在的谜语,不把答案直接说出来,而是借用别的话来暗示。其实,沈德符所说的“菜户”就是一个谜语,他想说的是宦官与宫女结成夫妻,就好像是僧人只能吃蔬菜,不能吃肉食一样,暗指宦官不能行人道。

因此,实际上,“菜户”在沈德符的书中只是一个谜语,而非其真正的历史含义。

那在古代,“菜户”到底是何意呢?

其实,“菜户”在历史上真正的含义,主要有两个:其一是指明代的一种户籍;其二是指明代的一种徭役。

首先,是户籍。众所周知,明代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据《明史·食货志》所载:“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寺有僧,观有道士”,明代的户籍大概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大类,同时还有杂役户、灶户、僧户、道士户等户籍。当时,隶属于各户籍的百姓是互有分工,各司其职,如军户从事兵役,匠户从事手工业的。

在当时,“菜户”就是“杂役户”的一种。

所谓“菜户”,就是指那些专门从事栽种蔬菜的百姓,明代皇宫,及京师少数衙门的蔬菜就由他们来负责专门供应。

据《明会典》所载:“凡牧养牲口、栽种果蔬等项,永乐间用北京效顺人役充,后于山西平阳、泽、潞三府州起拨民一千户(这段记载尚存疑,据更早的《明太宗实录》所载:“命户部徙山西之平阳、泽、潞,山东之登、莱等府州民五千户,隶上林苑监牧养栽种,户给路费钞一百锭、口粮六斗”,在实录中,上林苑监所隶属的“杂役户”主要来自于山西和山东,且征调的不是1000户,而是5000户),俱照边民事例给予盘缠口粮,连当房家小同来分派使用,仍令自备牛具种子,于附近荒闲地土内尽力耕种食用,喂养牲口”。

结合《明会典》、《明太宗实录》来看,明代“菜户”主要来自北京效顺、山西和山东这三个地方,而依据《明宣宗实录》在宣德七年(1432年)所记载的“上林苑监嘉蔬署菜户一百余人逃还山西,请差官督捕”这件事来看,明代多数“菜户”应该是来自山西的。

明代“菜户”隶属于“掌苑地内莳艺瓜菜,以供上用”的“嘉蔬署”。《大明会典》载:“(嘉蔬署)原管栽种户(菜户)九百,分拨栽种蔬菜等地一百一十八顷九十九亩八分四厘八毫,后因修筑本署土城、鹅房,占地二十二顷七十亩,今见存地九十六顷二十九亩八分四厘八毫。每年进宫菜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八十三斤个,又送光禄寺青菜二十四万七千八百斤、芥子七石八斗”。

从这段文字记载可知,“嘉蔬署”管理者900位隶属于“菜户”的杂役,然后由他们来负责划归于“嘉蔬署”的118顷99亩土地的蔬菜种植。而由其“菜户”所种植的蔬菜在明初则专供于皇宫与光禄寺。此后,随着时间的逝去,嘉蔬署“菜户”所种植的蔬菜,其供应的范围也由皇宫、光禄寺扩展到附加国子监等京师少数衙门。

其次,是徭役。如上文所说,“菜户”可以说是专门服务于皇宫,及少数衙门的杂役,其他人或机构,如亲王、地方州县府衙等都是无法享受到他们的服务的。但是,不管是谁都是要吃蔬菜的,虽说蔬菜有的买,但绝没有自家种的让人吃得放心,由此“菜户”这专门栽种蔬菜的人群在这些地方也肯定是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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