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再婚家庭买房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深圳建婚姻查询机制拒绝“假离婚”

2020-09-11 23:22:41 作者: 复婚、再婚家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严嘉豪

9月11日,针对网传复婚或再婚不再追溯之前房产的传闻,深圳市不动产中心回应称,已接到住建局最新通知,复婚或再婚人士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按照现在家庭房产套数计算,只要现在家庭符合深圳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住宅。

此举一出,立即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此项规则的出台会让以"假离婚"手段炒房者有机可趁。

(图说:无人机拍摄的深圳市区一景。图源/新华社)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9月10日晚,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住建局联合发文,拟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通知称,深圳市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平台功能,通过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含结婚、离异)信息的查询便利。

也就是说,深圳通过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封堵了"假离婚炒房"的后门,而此次出台的"再婚或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制度,或许能让之前遭到"误伤"的刚需离异家庭重新获得购房机会。

再婚或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漏洞"还是"补丁"?

9月10日,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函在网上广泛传播。复函称,再婚或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针对该复函,9月11日,深圳市不动产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接到住建局最新通知,复婚或再婚人士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按照现在家庭房产套数计算,只要现在家庭符合深圳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住宅。

其实,从此项政策本身来看,是在对今年7月深圳出台的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补充。

今年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提到,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紧接着,在7月30日公布的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中则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

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此番金融机构联手住建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也就相当于给此前的政策打上补丁。

"假离婚"成"炒房妙招"?深圳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

不少网友质疑,如果不再追溯复婚或再婚人士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那是否会让别有用心者利用"假离婚"的手段进行炒房呢?

对于这样的担心,其实大可不必。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深圳市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通过省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便利。

《通知》中同时还提到,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借款人婚姻状况和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在本市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贷款审核依据,有效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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