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退费难、频跑路

2020-09-13 02:24:53 作者: 培训机构退费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雅琴

平日里,家长们总是要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打交道。日前,有市民通过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反映,一些民办培训机构存在预收费时间跨度长、退费难、暗自关门跑路等问题,导致家长损失严重。

该市民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定期巡查各培训机构,发现问题勒令机构在一定时间内通知家长机构存在的问题,由家长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培训或者退费;建议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退费核算方法;建议对不通知家长直接关门的机构进行追责,以尽最大可能减少家长的经济损失。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针对该市民的来信,给出了公开回复,表示下一步要让更多的家长和学员知晓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政策,规范培训市场行为。并于年底开通本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和财务监管平台,方便市民获悉机构年检合格名单、违法办学名单、资金监管名单等。

回复全文如下:一、关于培训机构风险监控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难以区分校外培训机构优劣、收费跨度时间长、家长获取相关信息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在以下方面加强举措: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将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要求继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增加联合跨部门检查次数。二是,教育行政部门继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收费方面的监管,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宣讲的力度。本市教育部门已利用“家长大讲堂”等平台,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录制“培训机构那些事”专题宣传片,观看人数达到10万人次。下一步要让更多的家长和学员知晓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政策,规范培训市场行为。三是,年底将开通本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和财务监管平台,方便市民获悉机构年检合格名单、违法办学名单、资金监管名单等。二、关于退费核算等相关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校外培训机构退费核算方法问题,本市教育部门将在全市大力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通过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的正式合同维护家长合法权益。2020年6月,教育部已经联合市场监管总局推行了教育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对于退费办法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本市也已启动了该项工作并向社会宣传,提醒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索要发票等,由学生和家长凭《合同》和费用票据,依照约定条款退费,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三、关于跑路机构责任追查等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校外培训机构跑路问题及多部门联合追查等建议,我们非常重视并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把审批准入关。在培训机构设立登记时要求举办者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要求培训机构成立股东会或董事会,并提供股东、董事名单和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跑路,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及时对学校举办者及股东进行追查。二是对于恶意跑路的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立案侦查,尽最大可能挽回家长经济损失。三是将出现失信、跑路等问题的培训机构法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形成执法合力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