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儿无女,死后财产由谁继承?哪些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2020-09-25 17:40:11 作者: 无儿无女,死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民法典草案对于扩大继承人范围的相关规定。我们都知道法定继承人是指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那么哪些人享有法定继承权,哪些人的又将会丧失法定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草案的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了侄、甥可以代位继承,也就是侄女侄儿,外甥和外甥女可以代为继承。举一个例子,小明他的父母去世了,他的爷爷奶奶也去世了,小明和他大伯两个人相依为命,可是他大伯又没有结婚,膝下又没有子女,那么他大伯去世以后,小明有权继承他大伯的遗产吗?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小明不是其大伯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在其大伯去世以后,小明是不能继承其大伯的遗产,大伯的遗产将会被认定为无主财产。

我国民法典草案对此进行了一个规定,也就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是有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民法典扩大了被继承人的代位继承的范围,规定了侄、甥可以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这种代位继承的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私有财产的继承,保障了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另外民法典草案也对遗嘱做了重大修改,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比如,说张大爷老两口生前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老两口曾经公证了一份遗嘱,也就是将所有的财产由4个孩子均分,但是在老两口晚年的那段时间,小儿子的照顾明显多于其他的子女。于是张大爷老两口又立了一份遗嘱,决定把自己财产的一半留给自己的小儿子。

张大爷老两口去世以后,法院就认定该遗嘱无效,此次民法典对公证遗嘱优先的效力进行了删除,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上的优先,在判定各份遗嘱之间的效力时,以最后订立的一份遗嘱为准,该规定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体现了公民的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