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监狱召开刑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共商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题

2020-09-28 10:32:19 作者: 广元监狱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在减刑假释中的运用,强化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和监督;有效破解罪犯财产性判项债权人拒不受领债权以及债权人死亡无法确定继受人、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造成服刑罪犯无法履行财产性判项债务的难题,维护生效刑事裁判的公信力,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罪犯情绪、确保监管秩序的稳定、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结合上级的相关规定,9月24日,广元监狱联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广元市司法局召开“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罪犯财产性判项债务办理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涉财产性判项罪犯减刑、假释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面临的疑难点问题。

会上,各单位针对相关条款积极献言献策、热烈讨论,对《罪犯财产性判项债务办理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涉财产性判项罪犯减刑、假释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

此次会议形成了广泛共识,为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上新台阶作了思想上、行动上的充分准备,为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会议一致认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将联席会议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进行下去,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党委书记、监狱长林海,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前,副监狱长甘洪波、李锦,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汪小琰、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国勤、第三检察部主任黄辉、荣山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克军、荣山地区检察院专职委员刘伟、荣山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明荣、广元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霞,省公证协会副秘书长、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全一,广元市恒信公证处主任董粤、广元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副科长伍春一及特邀执法监督员、监狱相关科室负责人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