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缓刑考验期满仅差1天 他又因这件事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2020-10-02 08:50:20 作者: 距缓刑考验期

三年前

张某因盗窃罪

被法院判处缓刑三年

但距缓刑考验期满仅差1天时

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张某竟又起贼心

实施盗窃

现年34岁的张某曾因盗窃罪于2017年被灵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54000元。张某文化程度较低,缓刑期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再加上夫妻感情不合,日渐剧增的争吵使得张某更加浮躁,迫于生活的压力,他再次产生了通过盗窃获取钱财的念头。

2020年8月15日,在张某缓刑考验期最后一天,他与同伙驾驶摩托车携带购买的编织袋、钎子和矿灯等作案工具,窜至一坑口,共盗窃了26编织袋黄金矿石。接到群众举报后,灵宝市公安局民警于次日凌晨两点三十分左右,在蹲守地点将罪犯张某抓获。

这次,张某面临的是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牢狱之灾。9月21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将张宇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任务,并认真反省、认罪悔罪、改正恶习,重新回归社会,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灵宝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