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期间又酒驾 行政拘留加罚款

2020-10-13 08:08:21 作者: 驾照吊销期间

10月10日14时许,驾驶员吕某驾驶牌照为吉AW***2小型轿车,在长春安庆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大众路时,被汽开交警大队民警进行盘查,经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该驾驶员酒精测试结果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该驾驶员带到一汽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又经公安网查询,驾驶员吕某曾在19年1月因醉酒驾驶被绿园大队查获,此次为二次饮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回大队依法做相关处理,并告知驾驶员15日内到汽开大队进行处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