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大卖淫案:1年入账2.8亿,日营业额破百万

2020-09-26 16:54:35 作者: 上海特大卖淫

经调查,在金宛会所经营期间,经营人高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并先后给予汪宏宜现金人民币合计10万元。

据检方指控显示:汪宏宜收受贿赂后,在多次收到群众电话举报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涉黄”线索要求查处的情况下,放弃对金宛会所内存在的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查禁职责,未认真组织民警进行查处,致使高某等人在该会所内长期从事大规模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治安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钱峰(化名)对这涉黄家会所并不陌生。他证实,金宛会所是2016年6、7月开始营业,但从2016年年底开始,110举报这家场所卖淫嫖娼次数比较频繁,他先后两次签发了对这家会所的核查单。而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中队中队长宋强(化名)也证实,上海市110频繁接到举报金宛会所有卖淫嫖娼,他也多次安排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队民警韩璐飞会同属地派出所民警去进行了核查,得到的回复都是停业整顿了。

拿到10万元好处费的汪宏宜所长,开始为这家涉黄会所通风报信,暗自保护。除了他之外,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队民警韩璐飞,也是这家卖淫场所的保护者。

官方证实:民警韩璐飞负责该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经事后查实,韩在履职过程中,曾数次通过电话将检查的时间等内容事先告知上述涉黄会所负责人高某,使其逃避检查。

110报警记录及线索查看,证实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有群众多次举报金宛会所有卖淫嫖娼行为。其中2017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期间、3月16日、3月22日、3月25日、5月24日,治安支队会同上海体育中心派出所对金宛会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涉黄等违法活动。

公安机关治安检查情况登记表证实,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公安机关多次对金宛会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其中作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行动)中队四级高级警长韩璐飞参与2017年3月22日的治安支队与上体所的联合检查。

2017年4、5月间,金宛会所被要求停业整顿,高某向韩璐飞电话询问能否继续营业,韩璐飞示意其“关正门、开边门、做熟客”以“表面停业、暗中营业”的假相逃避处罚。

令人吃惊的是,冒着如此风险帮助涉黄场所逃避检查的韩璐飞,不过只拿了4万元的好处费。

经常被举报,却每次都查不出问题,这引起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纪检委的注意,查处上述场所两个月后即10月10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公安局纪检组将汪宏宜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处理。当天被移交的还有韩璐飞。

日前,随着上述涉案团伙一一被判,充当保护伞的韩璐飞与汪宏宜也先后因受贿罪等被判刑。

值得一提的是,金宛会所背后的保护伞或不止上述两位。据金宛会所的出纳陈某在作证时说:公安机关查获的《2017内账现金日记账》记的是金宛会所的营业收支情况。账册中记载的业务招待费、招待费是公司给客户买礼品、请客户吃饭的餐费和酒水,还有是请客户出去玩的开销,是高某让其记的。

陈某说:因为公司是做“偏门”生意的,所以要做生意做下去就得打点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比如工商、税务、公安等。客户就是这些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金额的话每个月少则三四十万元,多则有100万元左右。每次需要这些费用的时候,高某会给其打电话,告诉其要多少钱,如何装,像1万、5万的是装在黄色信封里,10万以上的是装在塑料袋里。业务招待费其只认高某,其他人不能从其处拿业务招待费。金宛会所只在2017年5月停过一两天,除此之外,公司一直是营业的,没有停业。从2017年6月开始,金宛洗浴的正门关掉了,进出都是走边门。

经查询得知,截止目前,因受贿或充当保护伞而被判刑的只有韩璐飞与汪宏宜,一个涉案金额10万元,一个只有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