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垂直补贴+政策延期”双管齐下 全面覆盖企业与各类劳动者

2020-10-13 06:25:56 作者: 上海“垂直补

2、劳动年龄指的是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就业地或参保地在本市指劳动者无业前在本市办理过就业登记或参加过社会保险。

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参照执行。

TIPS:办理失业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其中,内地(大陆)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指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面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出台失业补助金政策

受疫情影响,部分劳动者突然失业,但因客观因素受限,无法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针对这部分失业人员,市人社局出台了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特别提醒,该项政策对申领人员没有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本市各区任一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申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劳动者的一味“缓释剂”:

三大政策延期利好企业、就业困难人员

疫情期间,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市人社局推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职工线上技能培训补贴、点对点精准就业服务等举措,多管齐下稳定就业市场。2020年下半年,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又对各类补贴政策进行了延期,极大利好了企业和劳动者。

●面向用人单位:

五类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保留,发放时间顺延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本市用人单位享受的五类社会保险补贴中止发放,补贴期限保留,发放时间顺延,包括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青年大学生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初创期创业组织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享受五类社会保险补贴的总期限不会因社保减免政策而缩短。

另外,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缴费额度按原比例计算。

●面向就业见习基地及见习对象:补贴期限顺延

针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特殊情况,市人社局也出台了相对应的特别政策。

首先,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就业创业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带教费补贴期限顺延。

其次,符合规定的见习对象,就业见习基地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未满的,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剩余期限带教费补贴。

特别提醒,就业创业见习对象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

2、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面向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市人社局调整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就业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据了解,2020年内,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累计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经申请批准后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补贴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享受至退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TIPS:哪些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本市户籍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离土农民;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中度及以上残疾、部分丧劳人员或一户多残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