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造假,为何这两个朝代最为盛行

2020-09-24 14:09:17 作者: 中国古代的造

”商家如果发现食品变质过期,必须要立刻焚烧。否则一旦有人食用该变质食品中毒,商家至少一年徒刑,如果苦主中毒死亡,那么商家就要以过失杀人罪被处以绞刑。”(《唐律疏议》)

但是,为了利益,各种法律也总是禁绝不了这些行为,原因为何?革命导师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中国古代也是一样,虽然有法律的严厉禁止,但假冒行为始终就没有停止过。最盛行的有两个时期,一个是北宋末年,一个是明朝万历年间。

北宋末年,王应麟在《困学纪闻》中记述,“今市中货物奸伪,无过于汴京。”有个故事可以佐证。汴梁城有一个卖花的老大娘,挑着一担鲜花沿街叫卖,这鲜花远远看上去十分的鲜艳。但购买者连盆买回家,过不几天发现花都打蔫了。仔细一瞧,原来这些花都是插上去的,不是栽花,而是插花。

由此看来,如今流行的插花工艺,说不定还是宋朝的这位老太太发明的呢,可惜其后人没有申报专利,要不然,她也会像发明纺织机械的黄道婆一样,“青史留名”了。

明朝时候,我国由传统的农业经济走向近代商品经济的萌发阶段,商品意识日渐增强,社会风气更加浮躁,造假欺诈行为层出不穷,几乎达到了巅峰状态。

惩处

“杭州风,一把葱,花簇簇,里头空。"的确,许多不法奸商,为了逐利,“酒搀灰,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贯水,织作刷油粉。”(《西湖游览志余》明·田汝成)

由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造假手段层出不穷,真是骗你没商量啊。

除了物品造假,明末各种骗术也大行其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使得文人墨客就有了写作素材,于是,张应俞的世情小说《杜骗新书》诞生了,书中讲述了84则骗术案例,譬如美人计、掉包计、苦肉计、连环计、提罐、扎火囤、放白鸽等。这简直就是一本民间骗术总集。

滥竽充数

1904年,即光绪三十年,清政府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章程》规定,政府在商务部设定商标注册局,这是最早的商标管理组织。为此后的商标管理奠定了一定基础,原本就是要保护知名品牌,防止假货的。

但是,由于当时的社会动荡,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执行的人不力,法律条文成了一纸空文,自然假货现象也屡禁不止了。

这些都是古代发生的事情了。当然,到了今天,打假的任务就更为繁重了,可谓是任重而道远呀!

参考资料:

《韩非子》、《唐律疏议》、《宋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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