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递上奏疏,列出雍正帝六大罪状,他结果如何

2020-10-03 22:43:22 作者: 监察御史递上

罪状五:滥行科派,而或勒银十万两、百万两,不知财聚民散

就是说雍正增加百姓赋税,导致百姓压力剧增,长期下去就会民心尽失。但都知道,雍正接手的大清江山,已经出现许多问题,最严重的就是财政问题。康熙时期的连年征战,与康熙末期吏治的腐败,已经导致国库空虚。如果雍正再不想办法解决,那么清朝还能再撑多久?

然而,雍正的真正做法,却不是像柴谦所说,去强行增收百姓赋税。而是设立了追缴欠款的“会考府”,还让自己最信任的弟弟胤祥来掌管。之后,雍正实行了“摊丁入亩”、“官绅纳粮”等等政策,这才渐渐改善了清朝的财政。实际上反而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罪状六:忆居藩位,非顺心人,即抄没其家,忍心害理

这一条是说,雍正常常凭借自己的喜好,动不动就抄别人的家。可是在柴谦提出这一罪状的时候,雍正根本还没有抄过别人的家。根据记载,雍正二年的时候,江宁织造曹頫惨被抄家,但原因是他“织造款项亏空甚多”,还将家中财物悄悄转移他处。所以雍正抄他家,也是情理之中,并不是所谓的按照心情。

由此可见,柴谦列出的“六大罪状”,几乎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其中有的虽然是事实,但也没有他说的那样严重。柴谦这样明目张胆细数皇帝没有的罪状,就等于是在抹黑皇帝,光是这一条,就足以判处死罪了。那么他最终结果如何呢?

令人意外的是,雍正并没有杀了柴谦,只是下令将其“发往军前效力”,没多久便“遣归原籍”。从雍正处置柴谦的手段来看,就足以证明他并非昏君。像柴谦这样随意抹黑雍正,实在令人气愤。而像这样的人,直到今天仍有不少。

(参考文献《清史稿》《清实录》《同文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