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10元官司是否小题大作?

2020-09-21 20:57:37 作者: 【今日热点】

今日话题

案例一

“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

近日,网络上一则“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引发关注,武某扫码解锁了一辆哈啰单车,但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于是他又扫码解锁该共享单车,把它骑回服务区内并锁车。随后向哈啰单车要求退回10元调度费,但哈啰单车平台拒绝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武某在注册使用哈啰单车时已对《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和使用规则进行确认,其中《使用规则说明》明确提示用户请勿在服务区外还车,且用户扫码后解锁前,会再次弹出相应的规则,包括超区规则、服务区、禁停区等,用户看到此页面后点击确认开锁后订单才开始正式产生。

既然武某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且哈啰单车不存在“使用者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故一审法院对武某说法不予采信,对于武某要求赔偿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公民享受的“便捷”不是没有边界和限制的,乱停乱放之后,需要相关人员对相关车辆重新摆放,增加了人工成本。

从这个角度看,对乱停乱放的骑行人增收“调度费”,就是一种“正当收费”,是让不文明用户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埋单”,有利于遏制乱停乱放问题,从而倒逼用户文明用车,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案例二

“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

开学准备上大一的河北女生李颖(化名)在从北京前往天津、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

于是起诉了哈尔滨市铁路局。

李颖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委员、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认为:

该案“意义重大”,可以称之为“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有助于推动普通列车禁烟。

各抒己见

10元、1元引发的官司到底该不该打?

首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支持打的人认为这种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权利意识,反映的是当事人对国家法律制度的信任。面反对者则认为“一元钱官司”是小题大作,是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且最终也无法达到让对方接受教训的目的。

是不是该打“一元钱官司”,应由当事人自己根据情况来作出决定,这属于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合法行使,外人无权加以干涉。

其次:从经济的角度

如果单纯地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因诉讼而花费的时间、精力、财力,可谓是得不偿失。

最后:从权利行使的角度

从当事人权利行使的角度来看,特别是对于属于公益诉讼的“一元钱官司”,不管是否胜诉,都可能会对社会进步甚至是对法制的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检察官倡议

这两起案件最后的审判结果有所差异,但他们具有一致的公益性质。

很感恩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勇敢的维权,不仅仅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也帮助了我们有更多勇气去维权,“一元钱官司”被赋予了崇高的社会意义,关乎每一个老百姓吃穿住行的小维权,都将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与健全,更深一层的意义在于唤起普罗大众的法律观念,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