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伤人致死获刑却保外就医结婚生子,安徽休宁政法委介入调查

2020-09-13 11:19:21 作者: 男子伤人致死

村民反映:王某未被收监,刑期内结婚生子

记者走访了板桥村多户村民,大家对程家当年的变故深表惋惜。回想起那段往事,今年74岁的王阿姨记忆犹新:“记得出事当天,程家的父亲和二儿子,与我们一起去村里开会的,刚开会没一会儿,就听说他家出事了。”王阿姨和大伙一起赶到了现场时,看到程美枝已经受伤严重,被她姐姐搂在怀里,身上还有好多血。

王阿姨告诉记者,时隔多年,如今王某早已成家,且育有一儿一女,平时见不到人,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到村里。“按照两个孩子的年龄推算,他(指王某)应该是在服刑期间结婚的。对于这一点,村上很多人都知道。”

程美枝当年受害时的地方65岁的项师傅当年曾帮助程家料理后事,他向记者证实,在1997年至1998年期间,他曾在休宁县城里见到过王某,那时王某本应在监狱服刑。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村民都知道王某保外就医的事。有人说,王某从未被收监。据知情人透露,王某的父亲刑期结束后,在休宁县照顾小孩,而王某则到杭州打工了。

当年王某是如何被保外就医的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王某在板桥村的老宅,看到王某母亲一人在家。“这里就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不在,没有联系方式,找不到人,也不要问我。”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某母亲简单说了几句,然后匆匆将院门反锁,回到了屋里。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当地的村委会、乡政府,得到的回答均是无法联系上王某和他的父亲。

官方回应:监狱无收监记录,检方调查尚无结果

1996年,王某的CT检查报告单

1996年,休宁县看守所为王某开具的保外就医材料2003年8月12日,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曾出具过一份 “关于罪犯王某服刑情况的查询结果”。里面明确提到,王某被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因其左肾积水,没有向监狱投送。2001年6月,王某保外就医结束被公安部门收监,并向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投送,经查其患有多发性结石伴左肾积水,肾功能不全疾病。2001年8月,王某再次获批保外就医。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材料中,两次提到了“经法院批准”。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9日、11日,记者分别前往休宁县人民法院及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两级法院卷宗里都没有王某保外就医的批准文书。休宁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判刑并送监的情况下,如当地看守所认为此人需要保外就医,需向法院提供书面报告和医院的检查报告单,以证明其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然后由法院作出裁定。”

那么,警方是如何办理王某保外就医手续的?王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查出 “左肾积水 ”,这是否符合当时保外就医的条件?记者从休宁县公安局得到的答复是,检察院正在针对此案进行调查,他们已将相关协查材料移送到了检察院。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为此,记者到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求证,对方回应称,此案正在调查之中,不便透露案情。

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王某是否真如村民们所讲,一天都没在监狱里服刑过?9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获悉,王某未曾被收监,在监狱的档案中没有查到其服刑的记录。那么,监狱是否有王某在 2001 年查出肾功能不全的体检记录?王某第二次保外就医是经由哪家法院批准的?未予收监后又被退回至了哪家看守所呢?对方表示,对于这些问题,他们调查后会予以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仍未做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