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遭灾,1932年大丰收,为何农民却不肯收获,举家而逃

2020-09-10 20:38:25 作者: 连续四年遭灾

1932年是一个难得的好年景,风调雨顺,地里的粮食长势喜人,眼看着就要获得大丰收。有经验的农民估计,今年的粮食收成至少要超过往年一、两成,苦日子总算快要扛过去了,一丝丝笑容终于重新回到了老把式们皱巴巴的脸膛上。

能不高兴吗?江淮流域已经连续四年遭灾,不是洪涝、就是干旱,农民们的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除了已经淹死、饿死的,活着的人谁不盼望老天开眼,能有个好收成啊。现在好了,马上就要丰收了。

可等到新米刚一上市,农民们惊讶地发现,米价竟然比往年跌了好几块钱。无锡大米的价格在春夏之交时每石有十三、四元,现在跌破十元,到八元多。浙江的谷子甚至每石不到两元。

北方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绥远300斤谷子仅值一元钱,以至于没有人愿意去收庄稼,因为收上来卖掉反而会亏本,那还不如烂在地里算了。更有农民顾不得地里已经成熟的庄稼,举家而逃。

有人会说,既然卖不出好价钱,不如囤在家里,至少吃饭不愁了吧。这个想法是不错,可严酷的现实让农民们根本做不到这一点。首先是要交税,然后是要还债。

当时很多地方的田税是交钱,而不是交粮食。农民们只有把粮食卖掉才有钱交税,粮价这么低,税却没有降,也就是说,农民需要卖掉更多的粮食,才能交上足够的税。多收的粮食不但没有增加收入,反而还要赔钱。

至于还债,是因为连续四年的灾害,已经使很多农民一贫如洗,田地、房屋、牲口等等,都损失惨重,连买种子的钱都凑不出来。据1931年金陵大学的统计,131个受灾县当中,有三分之一的灾区没有种子来源,大量农民不得不把土地卖掉,以换取来年耕种的种子。

部分仍然保持田地的农民,也不得不举债,甚至是高利贷,以维持生存和购买种子。在陕西地区,最长不超过四个月,最短一个月,高利贷的利息便可以赶上本金。江淮地区的高利贷利息为61%。

因此到了新谷上市的时候,农民们为了交税还债,只能赶紧把新米卖掉,换来宝贵的现钞,即使粮商趁机压机,农民们也毫无办法,毕竟屁股后头债主摧得紧啊。

这样一来,大量新米同时上市,自然会造成价格下跌。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国际化的因素,同样造成了米价的大幅下降,那就是廉价的美国粮食进入了中国市场。

1929年正好爆发了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美国的粮食生产过剩,正愁没有销路。而中国又接连遭遇自然灾害,于是,国民政府在1931年,向美国购买了45万吨小麦,随后又进口了更多廉价的洋米。

1932年的洋米进口量从上一年的1283担激增至2684担,洋米、洋面垄断了大城市的粮食市场,连苏浙等传统粮食产区,都到处充斥着洋米,大大影响了国产粮食的销路,价格自然是直线下降。

连续四年的灾害,再加上内外夹攻导致的丰年谷贱,中国农民大批破产,挣扎在死亡线上,被迫卖掉赖以生存的田地。实在还不上,那就只好逃亡天涯了。

时人统计,1932年发生产权转移的土地中,有七成卖给了军人,其余的都卖给了大地主、大富豪。正好与当时军阀混战、地主买办横行的世道相对应。

那么,面对如此不公平的粮价,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吗?当然不是,早在两千年间,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发明了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常平仓。

官府在粮价下跌时买进,防止谷贱伤农;在粮价上涨时售出,平抑粮价,保证社会稳定。这套制度由战国的李悝始创,汉、唐、宋、明、清等朝代都运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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