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为何会有“嫡长子无法顺利继位”的现象发生?

2020-10-05 11:56:22 作者: 春秋时期,为

周代,是制礼作乐的朝代,也是礼崩乐坏的朝代;有嫡长继承的确立,也存在废嫡立庶的僭越。

春秋时代,周室衰微,平王东迁,王纲不振,礼法本是固定的,但人们却随着自己的意志左右礼法。可见,时代在变、人心在变,礼法如果不能顺应时代改变,终将被淘汰。因此,我们如果能在历史事件中发现盲点并加以修正,文化之传承仍能生生不息五千年。

中国封建继承制度能够延续千年之久,根本在于经济关系的变化。原始社会,众人要共同劳动、生活,劳动的工具制作不易,需要留给后人使用,因而产生继承关系的萌芽,接着带来财富的累积和增加;又因为婚姻关系的出现,财产的分配与转移,慢慢建立起有关继承的制度。

拥有共同祖先的宗族,往往出于祭祀祖先、维持族内秩序、抵御外来威胁等需要,常聚集讨论共同的事务、权利与义务,因而开始区分大宗、小宗与各自的等级关系。在平民阶层以上的贵族乃至王族,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设计出政治身份世袭与财富分配继承之制度。

平王东迁画像

我们都知道,历史与文化,都是围绕“人”为中心而传承不息的,因此不论君臣对立、嫡庶争夺、后宫斗争、国家交锋,皆多起于“人”。人心的变动难测,亦为继承制度增加了更多元的变数。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嫡长继承体制笼罩下的春秋时期,嫡子时常不能被顺利册立、太子继承君位时有不安,最大的原因是“人祸”。

嫡长子制度本身的弊端

在传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也要求君主能够驾驭政局、处事明智,而这就对封建君主的德行、才能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遗憾的是,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未必能产生一位胜任的君主。因此嫡长子的身份并不意味着此人的德行和才能高于其他王储,当其他王储所显示的才能高于嫡长子时,就容易产生嫡庶之争。

嫡长子与其他手足之间存在双重关系:分封之前,在血缘上有兄弟关系;分封之后,在政治上产生了君臣关系。于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产生宗法等级,除了平民百姓之外,全国的贵族或官吏系统以分封为根基,建立起一个以周天子为圆心的宗法系统。

周公是“礼法”的创始人

西周统治者利用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作为基础,确立宗法制度的不可推翻性。因此,不仅可以用“血缘关系”来维护政治关系、建立社会制度,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更重要的是,这种手段可以保证分封制得以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宗法虽然确立了一个制度,可供人们依循,但法外仍存有情理。众所周知,嫡长继承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一夫多妻制”产物,在父亲与嫡长子、父亲与其他子的关系之间,有严重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性。

嫡长子一般都会得到父亲的刻意栽培,享有各种特权;相对于嫡长子来说,其他儿子都处于被压抑的地位。嫡子与庶子之间,往往因为其地位最终决定了其人格。

一方面,民间对于“妾“所生的孩子往往带有歧视的眼光,因此庶子心中自然会滋生不满与妒恨的情绪;另一方面,宠溺的环境容易让嫡子养成独断的性格,尤其当嫡子的智力、能力、修养不足时,往往无法顺利承担统领宗族之大任。此为嫡长子制度本身的弊端,也是导致嫡长子无法顺利继位的主观原因。

政治婚姻与后妃的影响

太子的废立与后妃的废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在嫡长子继承制度下,虽然王后的儿子在继承上有优先权,但得宠的妃子经常向君主吹“枕边风”,以图让自己的儿子继承君位;或者因为受宠妃子色衰失宠,君主另择太子的例子也相当常见;如果触怒君主,太子被废为庶人,甚至赐死的事情也屡见不鲜。

君主“后宫佳丽”的制度,在继承方面,明显存在着隐患:为了继承君主身后的财产,或保有现存的地位,诸妻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纠纷,并且带来诸子间的争夺,导致家族内部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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