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贵阳部分房屋中介卷款“跑路”,市住建局公布维权渠道→

2020-09-29 17:45:13 作者: 注意!贵阳部

近期,

贵阳市陆续出现

住房租赁公司卷款“跑路”事件,

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严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市民反映

熊女士:我们通过“优客友家”房屋托管公司,在8月27号签署了位于贵阳市南明区遵义巷的一套三居室一年的租住合同,在签约后才搬进房屋一个星期就收到了这个中介公司卷款跑路的消息。

张女士:我是望城坡麒龙快乐家园一位租客,于今年7月21日在安居客上找到该房子,中介为“优客友家”,房租费每月950元。房子自7月23日搬进去至今两月,如今却要被房东驱走。

对此,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发出维权提示,建议立即成立工作专班,以属地工作专班名义,在我市主流媒体发布公告,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受害群体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同时,建议房东和租客要合法理性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激化双方矛盾。

房东租客齐受骗!

这些中介公司到底耍了哪些花招?

和多彩妹一起了解

“高收低出、长收短付”模式风险极高

“高收低出”即租赁公司以明显高于同区域、同路段租金,在房东处获得住房租赁经营权,双方形成委托租赁关系,然后租赁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出租。对外则宣称是“为扩大公司规模,占有市场份额为上市作准备”,其实是以此经营模式蒙骗群众。

“长收短付”即租赁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租金按月支付。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则按年、按季度收取,利用时间差形成资金池。资金池达到一定程度后,直接卷款跑路。

从市住建局调查掌握的情况看,这些“跑路”的租赁公司大多为新成立公司,有的被住建等主管部门多次约谈、勒令停业整改,甚至查封、收缴办公设施后,都未按规定到监管部门备案。

加之这类租赁公司优惠额度高,经营模式隐蔽,群众很难在短时间内识破伎俩,很容易上当受骗。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对这类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施以高压政策,明确提出需加强对其监管,但并未明令禁止这一经营模式。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局、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时指出:“某些高进低出的所谓住房租赁企业,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住房租赁企业,一开始可能就是打着住房租赁企业的旗号,借此行骗,应属于诈骗行为。”

中国房地产学会及相关法律界人士则指出:“这类住房租赁企业利用互联网的合法外衣,依靠建一个平台开展租赁业务,最后直接卷款跑路实则是非法集资,应严格管控,严厉打击。”

非法集资,公开行骗

这样的行为实在可耻

目前,

相关部门做了哪些举措来处理此类问题呢?

各区政府尽快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2020年以来,市住建局专项整治漠视房地产中介、住房租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开展了系列工作,形成了高压震慑。但是,预防打击中介“跑路”,仅仅靠住建部门远远不够,需要各区政府、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务之急应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一是建议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政府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应对方案。

二是建议以属地工作专班名义,在我市主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司“跑路”后受害群众维权举报处置办法和流程,公布工作专班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对受害房东和租客进行正确引导,向受害群体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建议其余区(市、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政府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巡查。重点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的房屋托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认清此类公司存在的高风险。

中介公司跑了,

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问题还要解决,

其中最棘手的就是

房东和租客的各自利益怎么维护?

房东是否可以直接要求租客搬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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