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两块窨井盖,还说“反正这两块铁是公家的,拿去也没事”?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不再是小事,入刑!

2020-09-09 21:44:42 作者: 倒卖两块窨井

本案被告人杨某窃取窨井盖的位置,位于该村村道上,是来往车辆通行的道路,该路亦是办事群众到村委会停车办事的必经之路。且《意见》明确了,所称的“窨井盖”,包括城市、城乡接合部和乡村等地的窨井盖以及其他井盖。被告人杨某窃取窨井盖致使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偷盗窨井盖

不只是“谋财”

还可能是“害命”

与一般偷盗行为的危害性有着天壤之别

千万不要因为这点蝇头小利

换来让人追悔莫及的刑罚

盗窃或者破坏小小一只窨井盖

罪责真不小!

来源:浙江普法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