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廷杖:是皇帝强调皇权的方式、平衡朝政的手段

2020-09-10 19:30:26 作者: 明朝廷杖:是

廷杖,意为在朝廷之上行杖打人,属于对朝廷官员的一种惩罚手段。敢在朝廷之上打人,除了皇帝,不做他想。可是在古代,是存在着刑部这样一个司法部门的,他们主管刑罚,同样也可以杖责罪犯,又为何会出现一个廷杖这样与刑部相冲突的惩罚手段呢?一、 廷杖是私属于皇帝的专用手段

廷杖作为皇帝的独家惩治手段,其由来已久。在我国历史上,关于廷杖的明文记载最早可追溯到东汉时期,《历代刑法志》中有提到,"东汉世祖之杖丁邯,明帝时九卿皆鞭杖;隋高祖好于殿廷大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唐玄宗之杖蒋挺、姜皎于朝堂"。

也就是说从东汉汉世祖刘秀起,皇帝们就或多或少地存在于朝廷之上惩治群臣的例子。但在明代之前,还都只是偶然为之、兴不起风浪的小手段,到了明朝,廷杖被运用到最大化,出现次数大大增加,甚至与国运挂钩。

看过一些描述古代影视作品的人都知道,大臣如若在朝堂之上冲撞了皇帝,皇帝一个不愉快就会命人将他拖出去受杖刑,随即朝堂之外就会传来阵阵的呼痛声。

但事实并非如此,廷杖一刑虽然作为皇帝的专用刑罚,但该走的手续还是要走,只不过不是由普通的司法部门刑部来走,而是皇帝专用情报科、保卫科的锦衣卫来负责。

在皇帝下令之后,由锦衣卫到负责监察刑部的特殊部门"刑科"报备,在"刑科"签字确认之后方能执行廷杖。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出来,"锦衣卫"与"刑科"这两个特殊部门虽然与刑部负责的内容不同,官职也难以匹及,但却能够凌驾于刑部之上,这完全是因为"锦衣卫"与"刑科"是直属皇帝管辖的机构。

从"刑科"负责监管刑部也可以看出来,刑部是皇帝用来治世的,刑科则是用来治刑部的,层层递进。而锦衣卫与刑科负责执行的"廷杖"自然也与刑部普通的刑罚不同,是皇帝用来管理官员的另一种手段。

二、 廷杖是皇帝强调皇权的方式

明朝,作为一个推行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体系的政权,皇帝手中权力的集中与稳固就显得十分重要,但人总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皇帝温和地跟你说话没有用,甚至还会让人以为他好欺负,只有雷霆手段方能降伏异声。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新的政权,一切百废待兴,且明太祖朱元璋自己是出家之后才识字,这样一来他的身边就十分需要读书人的存在。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皇权受到质疑跟威胁,明太祖朱元璋也同样利用廷杖以扬皇威。

明洪武八年(1375年),明太祖朱元璋对当时的刑部主事茹太素实施了"廷杖"。

这是因为茹太素上疏"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

也就是说茹太素写了篇几万字的奏疏,上言明太祖识人不清,听信迂腐奸佞,这在我们看来随口就能说出茹太素的罪名——大逆不道。

然而明太祖朱元璋却清楚他说的是实话,从来只有好听的假话,没有悦耳的真言,茹太素这一番话虽然劝诫了朱元璋,却也将他放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虽然茹太素说的是真话,但也无法抹灭他藐视皇恩的行为,如果姑息,岂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写个奏疏骂皇帝一顿?

但是大逆不道的罪名又过重,一旦定罪基本就是流放死刑家族连坐一条龙,着实有些冤枉。这时候,"廷杖"的便利之处就出现了,它能够帮皇帝处理灰色地带的政事。

明太祖命人对茹太素施以廷杖,既不会损失一个能臣,又能保全皇帝威严,杀鸡儆猴、敲山震虎,实在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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